關于選聘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外聘法律顧問的公告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不斷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據《遼寧省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和盤錦市法治建設委員會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盤錦市農業農村局外聘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數量及報酬標準
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委派2至3名專業律師,為我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按照盤錦市財政局、盤錦市司法局《關于印發<盤錦市黨政機關購買法律服務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盤財行字〔2025〕27號)文件規定,結合律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具體情況,最高每年不超過3萬元。
二、選聘服務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務內容:
1.為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2.為地方立法和制定、審查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見;
3.處理投訴、舉報和信訪等法律事務;
4.參與重大項目的洽談,協助草擬、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書,參與重大經濟項目、協議、合同等談判、研判、論證等;
5.審查重大合同;
6.參與處理涉及法律事務的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7.參加聽證會、論證會、咨詢法律相關事項并出據咨詢意見、培訓等;
8.參與疑難涉法事務處理等;
9.我局交辦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5年以上,具有一定規模;
3.所屬律師具備專業法律知識和豐富實務經驗;
4.依法依規執業,內部管理規范,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行業處分;
5.精通行政法、經濟法、民法,熟悉與農業農村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
四、報名材料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整體情況及近三年業務開展情況,擬委派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參加選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以往業績,特別是從事政府部門法律顧問的業績和從事農業農村領域相關法律服務的業績;
4.律所近3年無行政處罰、行業處分等不良記錄,及法定代表人、擬委派律師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未受過黨紀處分或者行業處分的說明。
五、報名時間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六、報名方式
符合前述條件的律所根據公告明確的相關條件,提交1份報名材料紙質正本,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密封,注明“選聘法律顧問材料”并標明單位名稱,加蓋單位公章,于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徑送至盤錦市農業農村局,或以郵寄方式提交。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樂園路41-1號;聯系電話:0427-2210820。
七、其他事項
為保證選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報名者不得弄虛作假,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盤錦市農業農村局將對聘任的法律顧問從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年度考核。